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理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制机制、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蓝省长“用好融担体系这一抓手”的要求,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作为市金融办“一号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攻坚克难、有力推进,按照省定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县级退出、市级机构改革等各项任务,市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达6.46亿元(资本金规模排全省第4),高于全省平均注册资本(5.42亿元),净资产达6.8亿元,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全面提升。
一、高位推动,如期完成市县一体化改革
市委、市政府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作为重要改革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第一时间成立市级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一体化改革。市政府先后5次召开常务会和专题推进会,市金融办、市财政局、是担保公司强化对接,倒排工期,提速推进全面落实改革任务。5月中旬完成市县机构的清产核资,6月初县级入股资金全部到位,6月13日召开改革后市担保公司股东会议,6月15日完成市担保公司登记变更和备案,6月20换领经营许可证,6月23日通过省级验收,6月底县级机构人员全部划转,我市改革工作得到省金融办高度肯定。
二、改革后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五项机制建立完善,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改革后的市担保公司在管理机制、资本补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风险分担、市场化运营等五个方面有较大变化。
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市担保公司从市公投集团整体划转至市财政,财政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市财政出台了突出政策性功效,符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考核办法,促进了担保进一步专注支农、支小、支创新创业、支新兴战略的主责主业。
二是建立了资本金长效补充机制。资本是担保发展的基石。此次改革,市财政和金融办配套完善了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按照5倍担保放大倍数的触发机制和县域支农支小规模,市、县财政启动增资程序,进一步夯实了市级机构资本基础。
三是建立了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市担保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要求,下调担保费率,市财政以2%和2.5%的分行业盈亏平衡点为基准,对保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确保市担保“保本微利”经营。市县财政按照不低于年末在保余额2‰的标准,予以风险补偿。两项政策强化了担保经营后盾。
四是全面推行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全面实行“2:8”风险分担机制,“国担基金-省再担保集团-市级机构”建立担保体系内风险分担机制,能有效降低市级担保机构单体经营风险。
五是完善了市场化经营机制。市担保公司对标全省一体化改革“九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重塑了业务流程,强化了风控合规力量,提升了担保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以改革促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普惠金融发展
一体化改革后,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架构基本完成,后续工作主要是强化新型银担合作模式,全面落实普惠金融任务,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批量化业务、首贷服务中心、首贷户、无贷户“两张名单”以及“三晋贷款码”形成组合拳,为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任务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引导银担合作聚焦主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要求。严格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要对照法律法规,定制度、建机制、立标准,形成规范的内控体系和风控机制,切实筑牢风险“防火墙”。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要求,进一步降费让利,担保费率全面下降至1%以下,特困行业降至0.5%,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普惠性和准公共性职能。
二是建立银担合作反向督促和正向激励机制。一是银担合作月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合作情况,督促指导银行转变和适应新型银担合作模式,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银担合作。二是将地方法人银行银担合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指标,构建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型担保贷款的“硬约束”。三是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存放、资金专户开立、社保业务合作等方式,探索建立银担合作正向激励机制。
三是强化对接和政策宣传。引导银行和担保机构强化政策宣传,主动“搭桥”对接,让广大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改革惠企惠民的措施。建立银担合作常态化对接机制,着力打通银担合作的痛点堵点,建立绿色渠道,优化信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强化数据推送和共享。
下一步,市担保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集中监管谈话会和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后集中揭牌暨银担、担担合作签约仪式会议精神,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改革后的各项发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