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条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基层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的中坚力量,是党在基层的各项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承担着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根据中共晋中市公投(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同意成立党总支、党支部的通知》(市公投党委发[2019]2号)文件的通知,批准我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成立中共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同时根据中共晋中市公投(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市公投党委发[2019]3号)文件的通知,我公司党支部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支部委员会。
党员大会上,由马崇豪同志宣读了公司党支部成立的通知,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并选举产生马崇豪、刘燕、张红丽三名党支部委员,同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马崇豪、副书记刘燕,张红丽同志负责党支部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工作。
此次大会的召开,使我公司党建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标志着我公司加快了向规范化方向迈进的步伐,进一步巩固了我公司的政治引导能力,提升了党员的归属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公司全体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支部书记马崇豪同志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首先恭贺公司党支部的成立,同时对全体党员从思想政治方面、工作作风方面、廉洁自律方面作出了要求,即要求全体党员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始终要以党的各种理论不断武装自己,坚持与时俱进,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严格执行基层党支部的相关制度,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与检查,争做合格党员。
党支部副书记刘燕同志也对全体党员提出要求,即要求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好对国家、人民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